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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第五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租赁专场暨第三届租赁资产证券化高峰论坛在北京万达文华酒店成功举办。 本次论坛是由圣大律师事务所联合天风证券、君信金融、英吉斯国际联合主办,汇集来自、租赁、银行、信托、券商等金融行业的多位大咖齐聚探讨租赁发展新思路,更有众多知名媒体出席,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现场本次论坛分为致辞、主题演讲、圆桌讨论三个环节。圣大律师事务所匡双礼律师作为主讲人之一,做了“租赁行业储架ABS发行模式解析与热点法律问题分享”的演讲,从为什么选择资产证券化、为什么选择储架ABS发行模式、我国储架ABS发行相关法规、租赁储架ABS交易模式解析、圣大律所租赁ABS案例分享以及热点法律问题六个方面做了相关介绍。 匡双礼律师随后,匡律师作为主持人,主持了以“监管新策下融资租赁发展新思路”为主题的圆桌讨论。外商租赁协会的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开利、英吉斯租赁董事长陈少凯、康富国际租赁副总裁吴民、中关村科技租赁副总经理杨鹏艳分别作了精彩发言,分享了真知灼见。 圆桌讨论租赁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各位精英相聚一堂,互相碰撞思想,分享观点,交流经验,共同探索了租赁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发展方向,为我所在租赁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发布时间: 2020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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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5〕68号)和(国办发〔2015〕69号)文中均鼓励金融(融资)公司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拓展海外租赁市场。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14〕62号)和(财税〔2016〕87号)文将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到全国以及依法合规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上述企业、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我国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也将目光和行动逐步稳健地投向了国际市场,并在探索和实践租赁促进出口、协同海外公司布局以及服务上下游企业的项目中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应行业发展需要、相关企业要求,由全球租赁竞争力论坛牵头、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租赁出口法律研究》读书会于昨日在北京成功举办。来自工银租赁、国网租赁、兴业租赁、康富租赁、中铁金控租赁、中船重工租赁、中电建租赁、中煤科工租赁、中电科租赁、国机租赁、日立租赁、天津临港租赁等十余家行业内代表企业出席读书会,与我所主任匡双礼律师就租赁出口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下的发展趋势和实际项目需要进行了全面的知识梳理和深入交流。匡双礼律师书籍分享      读书会首先由匡双礼律师介绍书写《中国租赁出口法...
发布时间: 2020 - 04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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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6日上午,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通过远程会议的方式,正式成立了“圣大抗击新冠疫情志愿队”。志愿队由该所近二十位资深合伙人、律师及律师助理组成,其中律所主任匡双礼作为总负责人,所内党员律师和业务骨干均为核心成员。新冠疫情爆发后,作为一家有着25年历史的北京律所,先后展开了一系列行动:1、为了保证所内同事的安全,严格按照上级精神精心制作了按期复工、远程办公的工作计划。同时,近期还针对复工返京潮,制作了员工防疫手册。2、积极联络购买疫情防控急需医疗物资,用于公益捐赠。3、成立“抗击疫情法律研究突击队”,目前已经撰写了12篇新冠疫情下热点法律专业文章,涵盖了公益捐赠、财税、金融、证券、劳动法等内容,计划总计撰写到20篇后结集成册。我所此次紧急成立的“圣大抗击新冠疫情志愿队”,旨在提供三个方面的志愿服务:公益捐赠法律服务、医疗设备捐赠及日常法律服务。首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因公益捐赠发生争议的案例达43例之多,有甚者要求接受捐赠的单位退还捐赠物质。为此,接受捐赠的慈善公益组织或者定向捐赠的医疗单位等均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免给其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为此,“圣大抗击新冠疫情志愿队”除编辑了《接受捐赠单位50问》外,还和大约20家接受捐赠的单位建立了初步联系,以便随时响应。其次,“圣大抗击新冠疫情志愿队”拟通过多渠道积极筹集医疗机构急需的医疗设备。最后,“圣大抗击新冠疫情志愿...
发布时间: 2020 - 04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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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修改决定》共115条,根据《修改决定》重新公布的《民事证据规定》共100条。修改后的《民事证据规定》中,保留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未作修改的11条,对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修改的41条,新增加条文47条。新规在旧规条文基础上修改的新增条文新规已删除沿用旧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 号)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 号)(法释〔2008〕18 号进行修改)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旧规第一条修改)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新规已删除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旧规第三条)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发布时间: 2019 - 12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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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大荣誉丨圣大律师荣获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     2019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之际,市律师行业党委对“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之友、党建创新项目、党建规范化建设试点”进行了表彰。我所党员于佳萌律师获得“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高子程会长宣读表彰决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优秀党务工作者部分名单     于佳萌律师平时积极组织周围党员律师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带头广泛参与宪法宣传日、律师宣誓、法律援助等多项公益法律活动。本次荣誉表彰是市律师行业党委对圣大律所党支部以及代表党员律师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今后,圣大律所、党员律师和党务工作者也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继续自觉维护行业声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出新的成绩。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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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出口租赁业务,实现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高端设备“走出去”,3月28日下午,天津市国税局召开了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座谈会,并将在近期对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与企业之间适应度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市财政局税政处、市国税局进出口税处、东疆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倒升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和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等相关租赁行业的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议主要针对租赁出口退税政策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听取了与会行业代表的看法。目前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适用于金融租赁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但不包括融资租赁公司项目子公司。财政部及国税局对此问题十分重视,将在近期展开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决定是否需要为融资租赁公司项目子公司在保税区享受出口退税方面进行相应政策修订。行业代表表示在实体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如何通过租赁来转移国内优质产能,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成为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下一个进军的新高地。相对于金融租赁行业,融资租赁的整体体量规模较小,无论是外部环境优化,还是融资渠道、服务对象、发展战略,两者均存在较大不同。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正促使了一大批融资租赁公司更加注重市场化开拓环节,在外部环境逐步改善之下,积极利用资源优势,致力于业务的创新。其次,与会代表还就“营改增”的...
发布时间: 2016 - 03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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